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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的不死药,大致有两个来源,一是魏晋时文人服用的五石散;一是域外传进中土的炼丹术。有一位名叫高罗佩的荷兰人,在他的专著《房内考》中,认为有关长生不老之术,永寿不死之药,无论在印度的,还是中国的古老性文化里面,都是作为与房中术(Sexology)相关连的一门学问。
但无论什么事情,一落到中国的犬儒主义者手里,就常常学招变样,偷换概念,形同实异,荒腔走板。狸猫换太子,化严肃为粗鄙;挂羊头卖狗肉,认真求实被油腔滑调代替。《淮南子》曾云“橘逾淮为枳”,而被他们捣弄折腾以后,过了淮水,橘就变为驴粪蛋,为屎蜣螂,令人啼笑皆非。
因此,在李唐王朝,别看成了一个不死药的泛滥成灾的世界,其实,更是一帮骗子兴风作浪、得其所哉的世界。尼采说过,上帝要你灭亡,先让你疯狂。唐朝人攀死吃河豚地服不死药,为之命丧黄泉者,不知几许?其中包括帝王,包括诗人,但没有一个清醒的人站出来喝止这种狂热,一直到唐亡以后,不死药才在中国基本绝迹。
这就是说,人要是愚执不悟到底,必然出现蛮可怕的精神症状。就看神勇义和团攻打东交民巷时,坚信刀枪不入,一排排走向死亡的誓不回头;就看“文革”期间那班造反派和红卫兵,在武斗中打红了眼的视死如归;就看近些年来,这个功或那个功的信众,念经除病,坐地升天,吞符作法,顶礼膜拜的死不改悔,便可领教了。一千年前唐朝人,对不死药的虔信不疑,坚定不二,死也要吃,吃死不悔的铁定了心,你能说些什么呢?
唐朝的不死药(2)
唐太宗都吃的呀!武则天都吃的呀!据清人赵翼在《廿二史札记》里说,“惟武后时,张昌宗兄弟,亦曾为之合丹药,萧至忠谓其有功于圣体,则武后之饵药之可知。然寿至八十一,岂女体本阴,可服燥烈之药,男体则以火助火,必至水竭而身槁耶?”不知道这种女宜服男不可服的说法,是否具有某种科学道理?但唐王朝最杰出的这两位男女,都在为他们的子民率先垂范,起到推广宣传的作用,能不教全体公民追随、步其后尘么?
所以,唐朝的不死药,几乎成为全民参与的群众运动。
在服药而死的人当中,最令人喷饭的,莫过于在代宗朝,曾为怀泽潞观察使留后,在德宗朝,曾为检校工部尚书的李抱真了。他大概可以算得上唐代服不死药而死的最为典型的人物了。
李抱真到了晚年,“好方士,以冀长生”。一个名叫孙季长的江湖骗子,投其所好,登门兜售其不死之药。说,只要服了他炼出来的金丹,短期内可以祛病延年,久服后必然成仙升天。这等绝顶的荒唐,李抱真竟被蛊惑得深信不疑。遂邀他入幕为宾,礼敬备至。给他发高薪,配助手,还拨出大批银两,供他建炉烧丹。结果弄得满院子烟熏火燎,云缠雾绕,以致居宅所在街坊,笼罩在一片乌焦难闻的气味之中,路人皆掩鼻疾走,不敢停留。
李抱真却兴奋之极,因为,对他而言,不死已不是问题,而是要得道成仙,指日升天,与大家要再见的事情了。见到同僚平辈,部属下司,亲朋好友,左邻右舍,来不及地珍重道别,因为很快就要大功告成了:“此丹秦皇、汉武皆不能得,唯我遇之,他年朝上清,不复偶公辈矣。”那意思是,他要先行一步,再也见不到诸位了。
据《旧唐书》,此人先后一共“服丹二万丸,腹坚不食”,最后,服到只有进的气,没有出的气,服到如同死鱼缺氧一样直翻白眼。至此,“不知人者数日矣!”全家束手无策,只好准备办后事。有一个道士叫牛洞玄者,出了一个恶招,死马权当活马医,“以猪肪、谷漆下之。”猪肪者,即猪油,谷漆者,即泻药,经灌肠润滑,加之浚泻药物,积痞排泄出去,才算缓过气来,睁开眼睛,略晓人事。
但那个江湖骗子却跑来对他说,眼看成功在望,翩然飞升,大人你怎么能半途而废呢?这个白痴,想想在理,怪罪家人救活了他,反而更为增加药量。结果,“益服三千丸,顷之卒。”这回,真是神仙也救不活了。
人,怎么能不死呢?不过早晚而已,可一根筋到底,坚信服了不死药就会不死,你对这等傻B,只有敬谢不敏。但是,一个人,两个人,这样疯疯癫癫,只不过是饭后茶余的新闻。可在唐朝,相当长的一个时间段内,整个社会,都这样疯疯癫癫,以致成为时尚,时髦,流行,新潮,那可就当真是病态,当真成问题了。
风气这东西,看不见,摸不着,对社会而言,风气一旦形成,会产生正面效应,也会出现负面效果。好的风气所至,如春风化雨,润物无声;坏的风气所至,如污泥浊水,不堪收拾。一般来说,良好的风气;向上的风气;循循善诱,使人心理健康的风气;洁净自好,懂得礼义廉耻的风气,都是腿短的,很难推广,更难实行。相反,浮躁的风气;邪恶的风气;推波助澜,制造盲动混乱的风气;薄幸谗险,绝不与人为善的风气,总是不胫而走。只要蛊惑起来,煽动起来,前面有人带头,后边一定就有起哄架秧者流,接着,像滚雪球似的,一股奈何不得,邪乎得厉害,足以裹挟一切的力量,有时真会搅得天下不宁,日月无光。
说起唐朝的不死药,领风气之先的,不是别人,正是这个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李世民啊!
这透得有点滑稽,一位英主,一位明主,一位封建社会中称得上为样板的帝王,他知道服药不对,求仙不对,他当然更知道人总是要死的,不过是死得重如泰山,还是轻如鸿毛的分别而已。这位大政治家,大军事家,却选择了比鸿毛还轻的让人笑话他,蔑视他,看不起他的死法。服那位名叫“那罗迩娑寐”,或“那罗迩婆娑”的,来自印度尼西亚婆罗门群岛的南洋高僧,所炼成的金丹,而一命呜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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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的不死药(3)
旧时的历史学家,编撰正史的史官们,哪敢如此直书乾陵毒毙的死因,那是大不敬呀!要知道,皇帝永远是对的,这是绝对真理。即使陛下错了,也是错得伟大光荣,错得英明正确的。可要是只字不提吧,为史官者,又觉得憋闷,又觉得对不住历史。
于是,《旧唐书》的作者,含着骨头露着肉,在《太宗纪》里不痛不痒地说了一句,“贞观二十二年五月,使方士那罗迩娑寐依于金飚门,造延年之药。”在《郝处俊传》里拐弯抹角地又说了一句,“先帝令婆罗门僧那罗迩娑寐依其本国旧方合长生药。胡人有异术,征求灵草异石,历年而成,先帝服之,竟无异效。大渐之际,名医莫知所为。时议者归罪于胡人,将申显戮,又恐取笑狄夷,法遂不行。”在《宪宗纪》里额外补充地说了一句,“李藩亦谓宪宗曰,文皇帝服胡僧药,遂致暴疾不救。”这样,总算让我们在这位大人物头顶上闪亮炫目的光环里,看到一个其实也并不怎么样的晦暗缺口。
也许上帝不给人百分之百,也许我们不该求全责备,也许,瑕不掩瑜,这是一个手指头与九个手指头的关系。还是尽善尽美的天可汗,还是永垂青史的贞观之治,这是毫无疑义的。但要听他公元628年(贞观二年),在御前会议上的一次极其冠冕堂皇的训话,与他本人实际上的所作所为,你就会觉得他的伪善,表演得不免太过分了。他说:
神仙事本是虚妄,空有其名。秦始皇非分爱好,为方士所诈,乃遣童男童女数千人,随其入海求神仙。方士避秦苛虐,因留不归,始皇犹海侧踟蹰以待之,还至沙丘而死。汉武帝为求神仙,乃将女嫁与道术之人,事既无验,便行诛戮。据此二事,神仙不烦妄求也。(唐?吴兢《贞观政要》)
若以这些记录在案的话,你不能不承认李世民,具有相当程度的唯物主义观点和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的进步思想。还颇有一点反权威的精神,敢于对秦始皇、汉武帝发难。可据《资治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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