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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迪文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,道:“司楚,怎么办?”
五德营熟悉地形,晚上也在赶路,此消彼长,速度不会比他们这支骑军慢。郑司楚心头有些发寒,觉得带出两百人来还是有些托大。可是如果士兵带得多了,行军速度又会减慢,这也是没办法的事。他摇了摇头道:“不要多想了。现在我们在暗,敌人在明,他们未必知道我们也在接应,到时还有五十个先行接应运粮队的士兵,我们可占优势。”
程迪文放下心来,道:“那就好。”他先前趴在地上,身上也沾了些泥土,拍了拍,忽然叫道:“哎呀,我的项链到哪里去了?司楚,你帮我找找。”
郑司楚道:“你一个大男人,戴什么项链,丢了就丢了。”
程迪文有点想哭似地道:“这可不一样,这是我妈给我戴的,一个鸡心坠子,上面镂着个‘吴’字。那是我的护身符,出发时我妈交待过,千万不能丢了。”
郑司楚听他说得着急,也拿了根带火的木棒过来往地上照着。朗月省地势高峻,一钩残月高挂天边,淡淡的月光竟是蓝色的,照在地上也根本照不亮什么。在程迪文方才趴着的地方照了照,郑司楚忽然发现地上有个东西一闪,拿了起来道:“是这个么?”
那是个金子打的坠子,上面镂着个怪怪的字,大概是个“吴”字,与寻常字体大为不同。程迪文接了过来道:“谢天谢地,就是这个。”
项链的链子断开了,一时也挂不上。郑司楚见他笨手笨脚地弄着,道:“别弄了,天亮再看吧。”程迪文见黑灯瞎火的也的确弄不好,取出一块手帕来包好了放进怀里,准备明天天亮了再连起来。
两人重新坐到火堆边,郑司楚道:“迪文,你这坠子上怎么有个‘吴’字?那是什么意思?”
程迪文道:“你不知道么?我以为郑伯跟你说过的,我爹本来姓吴,程这个姓是后来改的。”
第二日天一亮,二百人便早早起身,胡乱吃了点东西重新出发。发觉了五德营也在赶路,郑司楚的面色登时凝重起来。虽然随军出征,来了也有好几天,但一直还不曾开战,这一次,只怕就要面对面地对上五德营了。
走到天交正午,停下了歇了歇,程迪文抽空拿出那个项链比划着。项链也是用金子打的,有一个环开了,手头没工具也弄不好,只能放搁在怀里,准备回去后让随军工正修一修。郑司楚一边喝着水吃着面饼,一边默默地想着。
五德营要轻身奇袭,人数肯定也不会太多,大概也正如程迪文听出来的,在两百人上下。在军校时说起打仗,每个人都能眉飞色舞,似乎个个能手握重兵,百战百胜,但一旦真的要开战了,他才发现自己心底仍然带着惧意。老师也说过,初次上阵,再勇敢的士兵也会害怕,老师自己第一次到战场上时也一样。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体被利刀砍开,被长枪刺透,如果能无动于衷,那只能是个疯子。所以感到害怕并不可耻,更重要的是克服自己的恐惧心,这样才能越战越勇。
自己和程迪文都是第一次上战阵,现在,也正是该害怕了吧。他回头看了看手下的那些士兵,由于这十一年来基本无甚战事,这里的士兵也有近三分之一都是新兵。昨天听得敌军也在赶过来,那些新兵中有几个不住地舔着嘴唇。郑司楚知道,越是恐惧,嘴里就越是发干,这几个人虽然脸上看不出来,心中实是害怕之极了。
还好。他想着,至少自己还没怕成这样。也许,程迪文说自己天生就是个军人,可能也没错吧。可是他心里最喜欢的,其实是什么都不做,静静地躺在一片细草如茵的野地里看天上的白云。
他看了看四周。朗月省十分荒凉,虽然是夏季,天午时阳光很烈,但由于地势太高,仍感觉不到多少暖意,地上也少见绿色,只有零星几株树半死半活地直立在路旁。天上的白云倒是慵懒如絮,一朵朵如伸手可及。
如果没有战争,拣一块石头睡上一觉,让太阳照在身上,呼吸着清冽的空气,倒也不错。
他不由得笑了笑,默默地垂下头。
“司楚。”
程迪文拍马过来,叫了他一声。郑司楚略略一惊,抬起头道:“怎么了?”
“前面好象有一支马队过来了,不是太远,顶多一两里地。”
郑司楚侧耳听了听,群山重叠,根本看不到什么,风中依稀有一两声马嘶。那是运粮队么?他倒是吃了一惊,没想到运粮队来得这么快,本以为至少得天黑下来时才能碰到。他在马上长了长身,道:“快碰到了吧?”
程迪文脸上却有些忧色,道:“好象,还有一支人马也在靠近,多半便是匪军。”
在一里外的小道以相同方向前进,到现在也该靠近了吧。他道:“让大家小心,刀枪出鞘,软甲不得解开。”
虽然天不是很热,但毕竟是夏天,太阳在身上晒了半日,又急急赶路,人马都有些疲惫,身上也出了汗,有几个士兵大概因为汗水沾湿了内衣,已将软甲解开了,让风吹着。听得郑司楚的话,程迪文点点头道:“是。”他转身叫道:“兄弟们,可能马上就要和匪军交手,大家将武器准备好,软甲一律扣上,不得有误。”
又走了一程,马嘶声越来越近了,声音很是平和,十有八九是运粮队。郑司楚略微松了口气,却见一边的程迪文面色却更凝重了许多,他诧道:“迪文,你怕了么?”
程迪文点了点头道:“有点。”他又放低声音道:“匪军的声音忽然消失了。”
消失了?郑司楚心头一阵茫然。一支人马不会平白无故地消失的,那些人大概也停下来休息吧,不知会不会发现自己。他道:“千万要小心。迪文,你多听着点。”
程迪文耳力比自己好,这一点郑司楚也不得不佩服。程迪文舔了舔嘴唇,嘴唇上的皮肤也因为干燥而有些裂开。他小声道:“司楚,打起来的话你可要帮着我一点。”
郑司楚在军校里便是刀枪兵法都名列前十位的优秀学生,程迪文就只算平平了。郑司楚在鞍前摘下了白木枪,取下了鹿皮枪套。枪尖已经开了锋,这枪是老师手制的,和工房里做出来的统货自然不可同日而语,枪刃上带着一层层细密的花纹。老师说过,真正的好钢在井水中浸上两年,待杂质锈尽,然后用猛火烧软,折叠后锤打。这般要打二十次以上,所制精钢坚如磐石,百折不弯。老师这个枪头只怕锤打了五十多次,那些花纹已密得如同极薄的蝉翼叠在一处。在开锋时,工正说这枪头居然磨裂了五块磨刀石方才开锋成功。
他掉转枪头,试了试枪刃。枪刃带着一股刺骨的寒意,沁得肌肤都有些疼痛。他垂下枪,枪尖离地还有半尺许,象有一股无形的风从枪尖上吹出,地面的浮土竟然被枪锋逼开了。
真是一把好枪。他心中暗自喝了声彩。从枪头到枪杆,无一不顺手,而且不加一丝多余的藻饰。握住了白木枪,他心头也定了许多。
“这把枪真好。”
程迪文在一边羡慕地道。当他握到过白木枪后,这话大概已说了不下五遍。郑司楚微微一笑,道:“回去后我问问老师,看他还有没有别的枪了,请他也给你一支。”
“真的么?”
程迪文兴奋得几乎要跳起来,伸手一摸腰间的无形刀,似乎脱口要许个愿了,但想了想还是没说。大概随了白木枪,别的枪都不值得他用无形刀来换吧。郑司楚也知道,即使老师还制了别的枪,但肯定不会有白木枪这么好。
又走了一程,程迪文忽然叫道:“碰到了!”
其实郑司楚也听到了,前面马嘶之声不断,运粮队看来就在前面数百步之处,只是山道蜿蜒,也看不到。他回头道:“走吧。”
刚说完,那儿忽然发出一阵呼喝。这阵呼喝极是突然,如同山崩地裂,连飞羽也惊得倒退了一步,有个走在郑司楚边的士兵叫道:“出事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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